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
图像采集及信息数据核对工作的通知
成教各办学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20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及信息数据核对,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图像采集时间
2019年4月-10月
二、组织实施
1.2020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名单(电子文档)由我院按统一格式和要求下发,各单位负责编排各图像采集点摄像流水号。
2.摄像安排由各单位与新华图片社联系落实,负责将本单位图像采集名单(注明本单位具体负责人联系电话)发高校邮箱gzgxcjd@163.com。
新华图片社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19号瀑布商厦 2107室
联系人 姚 华 电话:0851-85966537 13809416920
3.各单位负责通知学生按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图像采集,学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不得以图片扫描代替本人摄像。
4.参加图像采集的全部像片,由新华图片社直接邮寄各单位,指定专人妥善保存,不得遗失,此图像为网上认证和贴毕业证书专用。
三、图像采集要求
1.采集图像背景为蓝色,请同学不要穿蓝色衣服,最好穿有领子的衣服效果最佳;所有图像采集的同学眉毛和耳朵不能被遮挡,女同学不能披头发摄像;同学们应注意自己的形象,采集图像前将头发及着装整理好再进行采集。
2.毕业生图像采集采取机读身份证方式进行,所有同学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图像采集,记住数据表左边第一栏的流水号以便采集时输入数据用,请按流水号排队采集。
3.各单位经办人于4月10日前到我院拷贝2020届毕业生名单。
四、图像校对
摄像后学生本人务必于11月20日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图像信息核对,信息无误,点击确认。如信息错误或网上无信息,请与新华图片社联系(0851-85966537)。
图像信息核对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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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网页左侧“图像核对”进入页面 |
↓ |
按提示步骤注册,进行图像信息核对确认 |
五、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1.毕业生要按有关要求认真核对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专业、学习形式等信息,他人不准代签,由学生亲自签名确认。
2.毕业生信息是从教育部在校生数据库下载的数据,如毕业生个人信息与下载数据库信息不符,必须按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学生信息修改办理程序的通知》(黔教考发[2009]195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执行,由学生本人填写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更改。否则,一律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3.因个人信息修改后未按要求及时提供更正材料的,或因不认真核对、漏报、错报影响证书办理注册和毕业生就业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漏报、错报单位负责。
4.需修改个人信息的,学生本人将相关材料于6月10前报送我院606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8154317 。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学生信息修改办理程序的通知》(黔教考发[2009]195号)
2.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生身份信息变更修改申请表
黄金城hjc30vip5678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发:成教各单位
黄金城hjc30vip5678 (共印10份)
附件1
贵 州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黔教考发[2009]195号
修改办理程序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高等学校录取和办理新生入学的重要依据,是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主要内容,关系学生入学、毕业、就业等重要问题。近年来,在高校毕业生注册工作中,发现有部分学生提出更改的信息与入学前的确电子信息出入较大。为确保高等招生和学籍注册管理工作的严肃必真实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的文件精神,现就办理信息修改程序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信息修改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要与出书面申请,说明更改原因,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证件等材料,经学校作出审查意见后送省招生考试中心保密监察室审核确认。
(一)、申请更改出生年月的,需提供其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高中阶段档案和高中毕业证原件;
(二)、申请更改性别、身份证号码的,需提供其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当地派出所的县级公安机关相关证明;
(三)、申请更改姓名的,改姓的需提供其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书、当地派出所的县级公安机关相关证明;改名(谐音)的需提供其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更改民族的,需提供其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当地派出所的县级公安机关相关证明、省民委民族成分更改证明。
二、省招生考试中心保密监察室对高等学位要求修改的相关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加盖校对章后交省教育厅学生处。
三、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学生信息修改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确保学生信息正确和完整。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向学生说明工作程序和要求。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学生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追究其责任并取消学生学籍。
二00九年七月十三日
(省招生考试中心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0851-5976961)
主题词:高等学校 学生 信息 管理 通知
抄送:各市(州、地)教育局
贵州省教育厅办室 2009年7月13日印发
附件2
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生身份信息变更修改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姓名 | 性别 | 考生号 | |||||
修改信息 |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民族 | ||||||
原身份信息 | 修改后信息 | ||||||
申请修改理由 | |||||||
学校意见 | |||||||
学籍管理部门审核人: 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 | |||||||
学校分管领导: | |||||||
(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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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省级学籍管理部门意见 |
审核人: | ||||||
负责人: | |||||||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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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备注 | 1.本表一式两份,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省级学籍管理部门各持一份。 | ||||||
2.办理学籍信息变更修改手续时需携带此表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黔教考发〔2009〕195号文件要求提供。 |